證交所審議委員會5/4通過富美鑫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案

(106/05/05 07:58:43)

英屬開曼群島富美鑫亞洲控股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(Phu My Hung Asia Holdings Corporation)申請上市案經審議通過

本案建請申請公司除應依本公司「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」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,並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,並俟申請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且股權分散符合上市標準後,同意其股票上市:

一、最近三年度及申請(2016)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。

二、最近三年度及申請(2016)年度重大併購及轉投資交易之必要性、價格合理性及未來效益之評估。

三、請說明越南與台灣土地所有權制度差異、越南土地轉讓規定、越南土地法及土地稅法重要規定、越南未來經濟環境及法制上變動之風險,並說明對公司之影響及如何因應。

四、同業Vingroup之純益率及毛利率逐年下降,惟公司獲利則持續穩定成長,請說明其原因。
資本額/申請上市時淨值:新臺幣1,620,000千元 / 6,816,090千元。

公司負責人:董事長 丁廣鋐 (Phu My Hung Global Holdings Corporation法人代表人)。

輔導上市之承銷商: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。

五、稅前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/ 非控制權益(新臺幣):
(一)2013年度1,967,492千元 / 901,166千元。
(二)2014年度2,270,617千元 / 1,033,427千元。
(三)2015年度2,449,772千元 / 1,113,642千元。
(四)2016年度2,939,371千元 / 1,266,150千元。

六、每股稅後盈餘(新臺幣):
(一)2013年度---新台幣8.64元。
(二)2014年度---新台幣10.87元。
(三)2015年度---新台幣11.80元。
(四)2016年度---新台幣14.39元。

七、主要業務:經營房地產開發、租賃及教育服務等業務。

八、市場結構:100%銷售越南地區。

九、全體董事持股比率:董事7席,持股計79.99%(截至2017年3月20日)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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