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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易莎咖啡109年現增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

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
(2758)路易莎咖啡-公告本公司辦理109年現金增資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
1.事實發生日:110/01/18
2.發生緣由:依據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第9條第2款規定,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,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,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,並於訂約二日內,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。
3.因應措施:無。4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與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行庫訂約日期:110/01/18
(2)委託代收價款機構: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
(3)委託存儲款項機構: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
20000(仟元),每股80元,可認購91.9688243股,最後過戶日110.01.22
停止過戶期間:110.01.24~110.01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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